★财政学类,包括财政学、税收学两个专业
自2020年起,学院实施大类招生,即前三个学期实行专业类统一培养,第三个学期末进行专业分流,第四个学期开始按专业培养。
★ 财政学(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国家级一流专业、省级重点专业和一流专业、省级重点学科,拥有财政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
培养目标:主要培养掌握预算管理、税务管理与稽查、资产评估等基本能力,从事财政、税务、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创业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应用经济学、公共管理、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财政学、货币银行学、计量经济学、基础会计、财务管理、国家税收、统计学、金融学、国际经济学、社会保障学、政府预算、政府与非盈利组织会计、政府采购、公共支出学、资产管理与评估、税源管理及纳税评估、财税软件应用等。
就业去向:各级政府机关,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天津市、上海市、广东省、山东省等市县财政、税务、审计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等;各大银行金融机构,如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龙江银行和哈尔滨银行等;相关企业,如海尔集团、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和天津市津能投资公司等。
★ 税收学(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试点专业,拥有税务专硕授予权、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
培养目标:主要培养掌握税收理论、技术与方法在税务部门、财政部门、中介机构、企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事税务、财政、财务管理及其相关工作,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创业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初级财务会计、中级财务会计、财务管理、财政学、税收经济学、中国税制、税务会计、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比较税制、税务检查、税源管理与纳税评估等。
就业去向:主要包括政府税务部门、税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各类银行等金融机构、证券公司和相关企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