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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首批28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是教育部、建设部紧缺人才示范性培养培训基地。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0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学生司[2010]6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 经教育部批准我院开展单独招生工作,在省招办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依法有序进行,为确保考试安全,深入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维护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秩序,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报名条件

1、黑龙江省内符合参加2016年高考报名条件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

2、黑龙江省内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历的复转军人。

3、报考A、B类的考生要求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的成绩(外语只限英语、俄语)必须达到C等级及以上,且有两个科目成绩达到B等级及以上;报考C类的考生必须具有高中同等学力(包括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或职业技术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4、复转军人不设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标准。

二、招生计划

我院2016年单独招生计划为2000名,分为A、B、C三个类别,包括44个专业及方向,在我院网站(http://www.hcc.net.cn)公布。

序号 专业名称 总计划 A类 B类 C类 学费标准 (元/年)
1 建筑工程技术 150 150 6000
2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60 60 6000
3 建设工程监理 40 40 6000
4 工程测量技术 10 10 6000
5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60 60 6000
6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建筑水电技术方向) 30 30 6000
7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通风空调与制冷技术方向) 30 30 6000
8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55 55 6000
9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80 80 6000
10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消防及电气设计方向) 30 30 6000
11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电气设备安装及自动化方向) 30 30 6000
12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70 70 6000
13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楼宇设施维护技术方向) 30 30 6000
14 计算机应用技术 20 10 10 6000
15 计算机应用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方向) 30 15 15 6000
16 软件技术 40 20 20 6000
17 计算机网络技术 35 20 15 6000
18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移动互联方向) 40 20 20 6000
19 建筑设计 20 20 6000
20 城乡规划 10 10 6000
21 古建筑工程技术 20 20 6000
22 园林工程技术 20 20 6000
23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50 50 9000
24 建筑室内设计 20 10 10 9000
25 家具设计与制造 20 10 10 9000
26 建筑经济管理 70 70 6000
27 市场营销 50 35 15 6000
28 物流管理 30 20 10 6000
29 会计 30 20 10 6000
30 建设工程管理 70 70 6000
31 工程造价(建筑安装方向) 20 20 6000
32 工程造价(土建与装饰方向) 50 50 6000
33 物业管理 30 30 6000
34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30 30 6000
35 市政工程技术 100 40 60 6000
36 给排水工程技术 40 40 6000
37 环境工程技术 40 20 20 6000
38 建筑材料工程技术(混凝土生产技术方向) 70 60 10 6000
39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50 50 6000
40 数控技术 35 30 5 6000
41 电气自动化技术(电气工程技术方向) 50 40 10 6000
42 旅游管理 90 20 40 30 6000
43 酒店管理 95 20 40 35 6000
44 服装设计与工艺 50 15 20 15 6000
合计 2000 1070 690 240

注:1、考生不得跨类别兼报专业,填报志愿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2、建筑设计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与泰国易三仓大学达成学分互认,在本校完成相应学分后,可免试到易三仓大学相应专业读取本科文凭,并有机会到欧美相关院校继续深造,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英语基础。

三、报名

1、根据省招办要求,2016年单独招生报名由生源地区(县)招生办负责受理,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28日—11月15日,补报名时间2016年3月1日-4日。对报名资格有异议者,由省招生办负责审定。

2、考(测)试费用为300元/人(按黑教联[2007]1号文件执行)。

3、考生在当地招生办报名后,须在我院单独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和技能专长项目,系统开通时间2015年11月15日-2016年3月6日,网址:http://221.212.36.212/

4、考生本人须在2016年3月17日—18日工作时间内到我院招生办现场确认、缴纳考(测)试费用、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安排

1、我院的单独招生考试,在省招考办指导、协调和监督下,由我院自行组织实施,命题、试卷印刷及考务工作由我院自行组织、安排。

2、报考A、B类考生考(测)试内容由文化课综合考试、思辨能力考试、技能专长测试三部分组成,总分为300分。其中文化课综合考试满分为150分,考试分为A类综合(数学40分、物理40分、化学40分、外语30分)、B类综合(数学40分、历史40分、地理40分、外语30分);思辨能力考试满分50分;技能专长测试(体育类:田径、篮球、游泳;艺术类:声乐、器乐、舞蹈)满分为100分;

报考C类考生考(测)试内容由文化课综合考试、计算机技能考试、技能专长测试三部分组成,总分为300分。其中文化课综合考试满分为150分(数学50分、语文50分、外语50分);计算机技能考试满分50分;技能专长测试(体育类:田径、篮球、游泳;艺术类:声乐、器乐、舞蹈)满分为100分;

3、报考不同类别的考生考(测)试分别参照《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文化课综合考试考试大纲》、《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思辨能力考试大纲》、《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计算机技能考试大纲》及《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技能专长测试大纲》。

4、考试日程及内容:

考(测)试内容 考(测)试时间 考试时间 考(测)试形式
文化课 (A、B、C类考生) 2016年3月19日 9:00——11:00 120分钟 笔试
思辨能力 (A、B类考生) 2016年3月19日 14:00——15:30 90分钟 笔试
计算机技能 (C类考生) 2016年3月19日 14:00——15:30 90分钟 笔试
技能专长测试 (A、B、C类考生) 2016年3月20日 8:00——12:00 按实测要求 测试
2016年3月20日 13:00——17:00

5、考(测)试地点:田径及篮球技能专长项目在哈尔滨体育学院田径馆和篮球馆测试,其他考试科目及测试项目均在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考(测)试。

6、考(测)试实施程序参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相关要求执行,要求考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和2016年学院单招准考证参加考(测)试。

五、阅卷、核分

单独招生考试的阅卷、核分工作,由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复查无误后向考生公布。

六、录取

1、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考办领导下进行,4月份学院向省招考办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2、考生需参加完全部考(测)试科目且总分达到150分及以上具备录取资格。

3、录取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4、专业志愿的调剂:在同一志愿报考我院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符合专业培养对身体及其他相关要求的专业中。

5、如果总成绩分数相同时,依次按技能专长测试成绩、思辨能力(计算机技能)考试成绩、文化课综合考试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6、录取过程中不进行跨类别专业调剂。

7、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10]6号)“关于2010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及黑龙江省招考办的相关规定,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8、单独招生录取考生学费、住宿费等均按照黑龙江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统一批文的标准执行。

七、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0451—85915000 85915700

纪检电话:0451—85915511 85916370

学院地址: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开发区学院路

邮政编码:150025

学院网址: http://www.hict.org.cn

电子信箱: hjzyzsb@163.com

八、本办法未尽事宜由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考试委员会决定,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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