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艺术本科录取结束
录取原则为:按文化和专业成绩之和排序录取,艺术(理)录取分数线为486,最高分为530,平均分为515.3;艺术(文)录取分数线为558,最高分为602,平均分为583.3。
通知书将于近日寄出,考生可通过我院的录取查询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录取原则为:按文化和专业成绩之和排序录取,艺术(理)录取分数线为486,最高分为530,平均分为515.3;艺术(文)录取分数线为558,最高分为602,平均分为583.3。
通知书将于近日寄出,考生可通过我院的录取查询平台查询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