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冬季补贴的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帮助贫困生安心学习,温暖过冬,根据院党委的决定,从2012年开始,于每年11月上旬由学院出资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进行冬季补贴。
一、资助范围
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
每人每次300元,用于购买棉衣、棉被等过冬必需物品。
三、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4.关心集体,乐于助人。
四、申请程序
每年11月上旬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关于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冬季补贴冬季补贴的通知》发放至各系,各系按照通知及时进行宣传、评审、汇总和上报。
(一)需申请冬季补贴的学生向所在系部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冬季补贴申请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二)各系学生工作小组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申请冬季补贴的学生进行评审,按照本系在校生4%的比例确定初审入选名单,并在系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公示无异议后,系部将初审合格学生的申请材料和汇总名单,报送至院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院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系部初审合格的学生材料进行复审,并将结果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享受冬季补贴学生名单。
(五)院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最终确定享受冬季补贴的学生信息报院党委审批,并于审批后十个工作日内将冬季补贴以现金或转账的形式发放给受资助学生。
各系务必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树立为学生服务的思想,杜绝平均分配、虚报名额等违规行为,认真把冬季补贴补助工作做细、做好,切实保证学院冬季温暖补贴真正落实在最需要的学生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