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综合性大学,居“中国大学排行榜”第4位。2014年进入三大世界大学排行榜400强,其中USNews排名301位、QS排名335位、泰晤士高等教育排名352位。2015年,学校在QS世界大学排名中位列第273位。2016年,在QS亚洲大学排名中位列第44位。学校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不断提升,在国际上逐渐形成了品牌效应。武汉大学环绕东湖水,坐拥珞珈山,校园环境优美,风景如画,被誉为“中国最美丽的大学”。
武汉大学健康学院是我国护理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以及全球健康学高级专门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之一。护理学专业已形成本科、硕士、博士教育为一体的高层次护理教育体系,学科建设特色鲜明、优势明显。学院拥有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武汉大学中南医院等实习基地,建成“远程教学中心”、“护理模拟实验研究中心项目”、“综合模拟康复中心”“灾难应对培训中心”。学院致力于护理教育改革,根据国际护理教育标准改革护理本科、研究生课程设置和培养方案,倡导概念式教学、模拟教学和案例教学等多种互动和启发式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评判性思维能力和创造能力,鼓励研究生开展护理干预研究,推动临床开展偱证护理实践,形成了护理教育、灾难护理、急重症护理、护理管理、社区护理、精神心理护理六大研究领域,旨在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具备评判性思维能力、循证实践能力、领导和管理能力的创造型、综合型高级护理人才。学院与美国凯斯西储大学护理学院、美国哈佛大学麻省总医院、美国杜克大学护理学院、美国北卡州立大学格林斯堡分校护理学院、日本首都大学东京健康学部、芬兰瓦萨应用科技大学、 香港中文大学那打素护理学院以及夏威夷大学护理学院等院校建立了教师交流、学生交流以及科研合作项目。
一、培养目标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和严谨的科学作风,具有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护理专业发展的献身精神;
2.具有较强的临床评判性思维能力,能运用、论证或发展护理学新概念和新理论;通过临床实践和研究提高临床护理服务质量;
3.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
4.具有判读专业文献的能力,能够结合临床实践,掌握从事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完成一篇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
5.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健康体魄;
6. 掌握某一专科领域的临床护理知识及技能。
二、报考代码
学校代码: 10486
院系代码: 305
专业代码: 105400
学习方式: 非全日制
三、学 制
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
四、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30人。实际录取人数根据报名情况可适当调整。
五、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六、报名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报名流程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有关要求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报考点自行确定公布
准考证打印时间:每年12月14—25日
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24日
复试时间:2018年3月(详见学院网站通知)
七、考试
全国统一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护理综合(含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护理学基础)。复试由学院统一组织,主要对考生综合能力进行考核。
八、录取
(一)录取办法
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根据初试和复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往低分,择优录取。
(二)录取类别
所有考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即学员档案、户口均不转至武汉大学,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正式录取前需政审合格,并签订三方协议(单位、学校、个人)。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招生单位概不负责。
九、办学地点及学费标准
非全日制护理硕士(MNS)学费按照物价部门和学校财务规定的标准收取。
学制3年,学费共6.8万元,分2年缴纳;学习地点为武汉大学。
十、学历学位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学分,由武汉大学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注明非全日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国家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武汉大学授予硕士学位证书。
根据国家教育部教研厅[2016]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十一、其他说明
若教育部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十二、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1、武汉大学健康学院
网址:http://sph.whu.edu.cn
电话:027-68758908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15号
QQ群:536218387 610895044
2、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网址:http://www.gs.whu.edu.cn
电话:027-68754125(招生办公室)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武汉大学研究生院216、21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