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政策
一、研究生奖励项目
研究生奖励项目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术成就奖、优秀研究生奖、优秀研究生干部奖、优秀毕业研究生奖以及先进班集体奖等。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名额每年由教育部确定指标,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0000 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 元。
(二)学业奖学金
具体等级、标准如下:
类别 |
年级 |
奖励等级 |
奖学金标准(元) |
比例(%) |
博士生 |
一年级 |
|
8000 |
100 |
二~四年级 |
A |
15000 |
5 |
|
B |
12000 |
20 |
||
C |
8000 |
75 |
||
硕士生 |
一年级 |
A |
6000 |
X(第一志愿考生) |
B |
4000 |
100—X(非第一志愿考生) |
||
二~三年级 |
A |
10000 |
10 |
|
B |
8000 |
30 |
||
C |
5000 |
60 |
(三)优秀新生奖
具体标准如下:
类别 |
金额(元) |
奖励对象 |
博士生 |
5000 |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选拔录取的新生 |
硕士生 |
2000 |
推荐免试录取的新生 |
1000 |
生源为国家一流高校(含国家一流学科,原985、211工程高校)的新生(应届本科毕业生) |
(四)学术成就奖
研究生特等奖(名额不限),奖励标准为每生100000 元;博士一等奖(不超过2 名),奖励标准为每生10000元;二等奖(不超过8 名),奖励标准为每生5000 元;硕士一等奖(名额不限),奖励标准为每生10000 元;二等奖(不超过10 名),奖励标准为每生5000元;三等奖(不超过30名),奖励标准为每生2000 元。
(五)优秀研究生奖
奖励比例为在校研究生总人数的3%,奖励标准为每生1000 元。
(六)优秀研究生干部奖
奖励比例为在校研究生总人数的3%,奖励标准为每生1000 元。
(七)优秀毕业研究生奖
奖励比例为应届毕业研究生总人数的10%,奖励标准为每生2000 元。
(八)先进班集体奖
奖励比例为基本修业年限内研究生班级总数的8%,奖励标准为每个班级1000 元。
二、研究生资助项目
研究生资助项目包括国家助学金、助教津贴、助研津贴、助管津贴、特困生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社会助学金等。
(一)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3000 元,硕士研究生为每生每年6000 元。
(二)助研津贴
研究生助研岗位由研究生指导教师或课题组设置。研究生指导教师或课题组根据研究生参与助研工作的实际情况和业绩进行考核,自主决定助研津贴的发放标准。
(三)助教津贴
研究生助教岗位津贴由学校列支。研究生助教岗位总数不超过在校研究生人数的2%。具体岗位设定由教学单位提出,研究生院会同教务处根据学校当年实际情况确定。研究生助教岗位津贴为每学期600 元至1200 元,每个岗位的具体津贴视学时数、选课人数、工作量等因素而定,由研究生院按学期发放。最低工作量不低于15 个学时。
(四)助管津贴
研究生助管原则上每周工作量不多于15 小时,津贴标准为每生600 元/月,全年发放不超过6000 元。
(五)特困生补助
学校设立特困生补助,用于资助综合表现优秀、家庭经济贫困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每学年评选1 次,资助名额不超过在校研究生人数的2%,资助标准为每生3000 元。
(六)国家助学贷款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具体手续按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社会助学金
社会助学金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出资设立,资助范围、名额及标准按照签订的协议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