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是国家林业局和湖南省人民政府重点建设,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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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0法学

一、本学科的定位与目标

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社会管理创新,为本学科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国家将绿色化上升为国家战略,这十分有利于林业院校的法学一级学科的发展。本学科的定位,依托林业院校的林学、生态学、环境科学等优势学科,结合法学与社会的发展,走法律绿色化之路。

目标是以林学、生态学、环境科学等学校优势学科为依托,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创建了林业法学、环境刑法、环境行政法等新兴法学分支学科,来解决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所面临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

二、本学科的优势与特色

在稳步发展六个二级学科的基础上,围绕生态、资源、环境问题的主线,以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为龙头,拓展法理学中的法律生态化理论,刑法中的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理论,民商法学中的自然资源物权理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生态效益补偿制度,诉讼法学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制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中的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制度等研究领域,形成本学科的优势与特色。

法学理论侧重于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基本要求和实现途径、环境公平、环境权、可持续发展进行探索,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目标的实现提供理论指导。在环境权、基因权、发展权等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了前沿性研究,并形成了丰硕的成果,丰富了我国的环境法基本理论。在发展权理论研究方面,运用生态主义观点阐释发展权,法律必须以维护“整个人类的利益”为己任,承认生存在地球上的任何生物,都可以依其自然属性和进程在地球上生存和繁衍。对农民土地权益、林地产权、农民环境权等进行了研究,为新农村建设与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了理论支撑。

环境刑法的研究特色在于对污染型环境犯罪因果关系证明进行研究,契合了“两型社会”建设的刑法救济需要;对环境资源的刑法救济机制和具体环境犯罪惩罚途径进行探讨,探求资源刑法保护的正确路径;林业渎职犯罪的研究为国家预防和惩治该类犯罪提供了决策参考;对欧盟“通过刑法保护环境”的环境政策问题进行探讨,有助于指导我国环境刑事政策的制定;将环境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交叉进行研究,创新了环境法律保护研究的新路径,拓宽了环境法和刑事法理论研究的学术视野;尝试在诉讼法领域研究污染型环境犯罪的诉讼程序,这一研究走在全国前列。

环境行政法的研究特色在于把环境法与行政法、宪法、行政管理对接,寻求交叉的研究领域,形成了三个稳定的研究方向:林业政策与法律研究、环境行政管理基本制度、环境管理政策;持续关注林业行政执法的各项制度的改革、我国物权法的出台对我国林业制度的冲击以及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社会实践;对我国30年的政府环境政策与管理能力的研究,提出生态环境政策工具的治道变革方案;对我国城市环境治理的信息型政策工具研究,为我国建立两型社会建设提供理论基础;对环境法的新兴制度环境税费制度、环境责任保险制度进行了研究,为环境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新的思路。

三、本学科的人才培养目标

培养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全面改革发展要求,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时代使命感和民族自豪感,具有严谨、务实的治学态度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系统地、全面地掌握法学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学教学科研工作、行政管理工作、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法制宣传工作和法律实务工作的能力,德、智、体、美和谐发展的综合型、实践型、创新型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四、本学科的学科方向设置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主要研究环境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环境权,环境信息公开,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公众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环境行政执法,林业法学的基本理论、原则和制度,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环境政策学基本理论,环境政策工具,环境治道变革等。

2.刑法学

主要研究刑法学基本理论,环境刑法基本理论,环境犯罪个罪,经济犯罪的刑法规制等。

3.法学理论

主要研究法的基本问题,法律与社会的互动关系,社会因素对法律生成、运作的重要影响,立法学的基本理论等。

4.宪法与行政法学

主要研究宪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宪法的司法化,行政法学的基本理论,环境行政法学的基本理论等。

5.民商法学

主要研究民法总论,商法总论,知识产权法学,物权法,合同法,公司法,侵权行为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6.诉讼法学

主要研究诉讼价值,诉讼模式,诉讼法律关系,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基础理论,司法改革,人民调解,诉讼法具体制度及运用等。

五、本学科的国内外影响

本学科在发展六个二级学科的同时,注意紧扣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依法治国的时代主题,以环境、资源、生态为主题,整合法学学科力量,以生态文明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农村土地经营制度改革和法治政府建设为学科建设的重点方向,广泛参与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森林资源保护、生态效益补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环境侵权救济、环境犯罪、环境公益诉讼等方面的立法论证和政策调研活动;参与了国家的《自然保护区法》、《循环经济法》、《森林法》、《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立法论证和立法咨询,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了环境法制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参与湖南省法治办、湖南省政府法制办、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湖南省司法厅、湖南省环保厅等组织的立法论证、立法听证、批准逮捕听证、普法宣传、钟山说法电视访谈等活动,建言献策,积极参与地方政府法治建设,为依法治国和法治湖南建设贡献智慧;开展学术研讨,撰写专著、论文和研究报告,积极为依法行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效益补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献计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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