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潇潇
胡潇潇,女,湖南桃江人,生于1972年3月,汉族。先后毕业于中南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分别获得法学学士、民商法硕士、知识产权法博士学位。主要研究领域为知识产权法、专利法,中国知识产权法研究会会员,湖南省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理事,湖南省民商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省知识产权保护志愿者联盟维权援助专家。
科研项目
1、主持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专项项目:《高校知识产权工作试点》,项目编号:2015R校03;起止时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2、主持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药品专利Bolar例外制度研究》,项目编号2010YBA246;起止时间:2011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1日
3、主持长沙市知识产权公共项目:《长沙移动互联网产业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研究》;起止时间:2015年5月28日至2016年4月30日
4、主持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国家社科基金预研项目:《药品专利Bolar例外制度研究》,项目编号2010YY008;2011年1月至今(未结项)
5、主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科研创新项目:《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民事诉讼衔接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08BFX24。起止时间: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
科研论文
1、《我国专利法“药品实验例外”制度研究》,《法商研究》2010年第1期;CSSCI、重点核心;独撰;
2、《药品实验例外制度的正当性分析》,《求索》2011年第7期;CSSCI、核心;独撰;
3、《药品专利“Bolar例外”制度的利益平衡》,《求索》2010年第1期;CSSCI、核心;独撰;
4、《我国专利实验例外制度的不足与完善》,《贵州社会科学》2010年第5期,CSSCI、核心;独撰;中国私法网全文转载;
5、《论药品专利的“Bolar例外”》,《东南法学》2010年第1辑;独撰;
6、《知识产权主体称谓规范化之我见》,《知识产权年刊(2009年号)》;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第二作者;
7、《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民事诉讼的冲突与协调》,《贵州警官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全国优秀社科学报、中国人文社会科学高职成高学报核心期刊;独撰。
学术著作
1、《药品专利Bolar例外制度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2016年4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