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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调档和政审的通知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招生单位应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一、政审表

推免、统考、管理类联考等全部拟录取考生:

1、点击下载 → 《东华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以下简称政审表);

2、如实填写政审表的个人信息;

学院/考试方式
院办地址
邮编
电话
收件人
纺织学院 (推免、统考)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东华大学 3号学院楼3001室纺织学院办公室 (研究生新生政审) 201620 67792102
崔老师
材料学院 (推免、统考)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东华大学 5号学院楼C328室材料学院辅导员办公室 (研究生新生政审) 201620 67792858
何老师
化生学院 (推免、统考)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东华大学 3号学院楼3104室化工学院办公室 (研究生新生政审) 201620 67792616
赵老师
机械学院 (推免、统考)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东华大学 4号学院楼4015室机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研究生新生政审) 201620 67792566-112
安老师
管理学院 (推免、统考) 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882号 东华大学旭日楼514室 (研究生新生政审) 200051 62378628-804
王老师
服装学院 (推免、统考、MFA) 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东华大学236信箱 (研究生新生政审) 200051 62379318
张老师
信息学院 (推免、统考)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东华大学 2号学院楼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215室 (研究生新生政审) 201620 37708913
张老师
环境学院 (推免、统考)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东华大学 4号学院楼3147室环境学院办公室 (研究生新生政审) 201620 67792159
盛老师
理学院 (推免、统考) 上海市松江区区人民北路路2999号 东华大学2号学院楼2439室理学院办公室 (研究生新生政审) 201620 67792331
韩老师
人文学院 (推免、统考)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东华大学 1号学院楼419室 (研究生新生政审) 201620 021-67874070
汪老师
外语学院 (推免、统考) 上海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东华大学 1号学院楼537室外语学院办公室 (研究生新生政审) 201620 67792446
李老师
计算机学院 (推免、统考)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东华大学 1号学院楼208室 (研究生新生政审) 201620 67792058
唐老师
马克思主义学院 (推免、统考)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 1楼学院楼318室 (研究生新生政审) 200216 67792393
于老师
机械学院 (MEM)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 东华大学4号学院楼4067室 201620 67792580
王老师
MBA中心 (MBA/MPAcc/MEM/金融) 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882号 东华大学管理学院新楼205室 200051 62373788
谢老师
MPA中心 (MPA) 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882号 东华大学中北380室 200051 62373987
戴老师
计算机学院 (MEM) 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882号 东华大学中北378室 200051 62378851
寿老师

二、调档函

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拟录取考生(包含推免、统考、管理类联考)需调取档案。(东华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非全日制考生无须调档):

1、4月28日起登录硕士考生查询系统(点击进入)——复试材料查询,下载并彩色打印调档函。

点击查询 →2019拟录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考生编号查询

2、如实填写调档函抬头的人事档案保管部门

3、将调档函交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调档;

4、档案由保管部门机要或EMS寄送至东华大学学生处(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行政楼219室,东华大学学生处,邮编:201620,联系电话:021-67792298)。若以其他方式送达,如有丢失,责任自负。应届毕业生7月底前由毕业单位统一寄送,非应届毕业生于5月31日前寄达。

档案于规定时间未到将暂缓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录取通知书发放

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且符合以下条件的拟录取考生,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预计6月中旬开始寄发录取通知书。

1、应届本科毕业生

4月30日前将政审表寄达学院。我校收到政审表且政审合格,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7月底之前由考生本科学校将毕业信息完整的档案(包括毕业生登记表)归齐后寄东华大学学生处。应届本科毕业生因故不能毕业者不予录取,档案不必寄送。(注:东华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学校统一调档。)

2、历届毕业生(全日制)

4月30日前将政审表寄达学院、5月31日前将人事档案寄达东华大学学生处(切勿将政审表放在档案中寄送)。我校收到政审表、档案且政审合格、档案齐全,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寄发录取通知书。档案于规定时间未到将暂缓发放录取通知书。

3、历届毕业生(非全日制)

4月30日前将政审表寄达学院,我校收到政审表且政审合格,考生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注意事项

1、请勿将人事档案、政审表寄送到我校研招办,以免影响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2、5月中上旬由学院政审负责人、接收档案负责人在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内录入档案到达信息和政审审核结果,届时考生可登录硕士考生查询系统——复试材料查询进行查看,请勿来人、来电、来函至研招办查询档案到达情况及政审结果。

3、所有新生入校后,经我校德智体全面复查合格方可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人事档案退还原单位。

东华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