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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为民大代言”模特招募活动的通知

随着高考改革的不断推进、高考报名人数多年未增长、各高校的不断扩招、升学方式多元化等因素,高校招生竞争越来越激烈。为了应对多种因素对我校生源的冲击,全力做好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学校不断创新开拓新型宣传方式、加大招生宣传力度、扩大招生宣传覆盖面,为展现民大学子良好的精神风貌,吸纳广大在校大学生加入到学校招生宣传队伍中,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我为民大代言”模特招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为民大代言。

二、活动时间

2019年10月28日至2019年11月3日。

三、招募对象

大连民族大学本、预科全体在校生。

四、活动内容

面向全体本、预科在校生招募模特,进行照片与视频的拍摄。

五、模特要求

1.男女均可、不限民族、五官端正、身材匀称、长相气质优者;

2.无违规违纪处分记录者,能够服从拍摄计划安排,有充足时间配合工作;

3.有过平面模特拍摄经验者优先。妆容服饰需符合大众审美、言谈举止良好、思想健康向上、性格开朗大方。

六、具体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模特须在10月28日-11月1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连民族大学招生办”或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dlnu.edu.cn/)下载报名表,并按要求认真填写;

2.开发区校区同学在10月28日-11月1日,将报名表交至招生宣传联盟办公室(开发区校区菜鸟驿站二楼,招生就业处210);

3.金石滩校区同学在10月28日-11月1日,添加统一QQ群(我为民大代言—模特队,799638378),进群后将报名表电子版发给此次活动联系人陈校冉同学,与开发区校区同学一同参与选拔。

(二)面试

1.初审阶段:参与模特招募活动的同学报名表及相关申报材料由招生宣传联盟主席团进行初审,按照模特要求初审结束后由短信通知初审结果;

2.复审阶段:通过初审的开发区校区同学于11月3日上午9点在开发区校区招生就业处会议室(校内菜鸟驿站二楼)进行面试,金石滩校区同学于11月3日下午3点在金石滩校区进行面试(面试地点将在QQ群里进行通知),最后确定模特人选,最终以短信通知复审结果。

七、模特须知

根据我校招生宣传需要,组织模特拍摄照片或视频,素材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站、大连民族大学招生办公众号、本科招生报考指南或其他校内媒体发布,后若出现肖像权问题,最终解释权归大连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处所有。参加拍摄的同学经过审查录用后,可以提供拍摄证明,根据各学院相关规定获得操评奖励。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校冉

联系电话:17866567636


附件1:模特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