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目前设立的主要学生奖励项目
为了鼓励我校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帮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面向学生设立了梧州学院十佳全优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师范专业奖学金、社会资助奖学金、学生课外术科竞赛奖、学生专业学科竞赛奖、体育比赛奖、文艺创作比赛(表演)奖、学生精神文明奖和其它单项奖学金等项目(具体奖励实施办法可登录我校网站学生工作处网页http://210.36.200.3/xgc“规章制度”栏查询)。
一、十佳全优生奖学金
十佳全优生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我校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全校没学年评选一次,共评选10名,每名奖金5000元。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
我院非师范类学生,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参加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
(一)基本条件: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科目、具有扎实的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遵纪守法,全学年没有受过学院任何处分。
(二)其他条件:
1.一等奖学金
所选课程学分数不低于学院有关文件规定的分值,学年各科目成绩的加权平均分大于或等于8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2.二等奖学金
所选课程学分数不低于学院有关文件规定的分值,学年各科目成绩的加权平均分大于或等于80,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3.三等奖学金
所选课程学分数不低于学院有关文件规定的分值,学年各科目成绩的加权平均分大于或等于7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评定比例及奖金发送标准
等级 |
金额(元/人·学年) |
比例(%) |
一等 |
1000 |
1 |
二等 |
800 |
5 |
三等 |
600 |
10 |
评定时间:每学年评选一次,时间为每年的9月-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