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温馨提示
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家庭经济情况的不同,认定等级分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突发事件特殊困难和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国家、社会及我校将根据不同的困难等级给予相应的资助。
新生如果家庭经济困难,需要向学校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请在入学报到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供以下材料:
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注:凡是申请贫困认定的学生都需要提供这份材料;请用录取通知书中附有的A4规格的表格(可复印)到相关部门办理,不要直接用《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中的表格办理)。
2.享受城镇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请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或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银行存单记录的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特殊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请提供相关的文字性证明材料(如住院证明、病历复印件、遭遇自然灾害的证明等)。
4.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请提供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提供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5.持有《扶贫手册》或广西农村建档立卡证明的贫困户学生优先享受资助政策。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温馨提示
1.贷款原则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银行类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详细规定查阅《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第11页。
2.贷款如何办理
请到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有关事项。生源地助学贷款初次申请流程如下:
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s://sls.cdb.com.cn/。
初次申请所需材料:盖章的申请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和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及上述材料复印件;资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单位包括居(村)委会和民政部门,大一新生还可以选择毕业高中作为资格审查单位。
3.生源地贷款会因省(市)不同,办理程序会有差异,具体要求以各省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