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通过奖、助、贷、补、减、免等各种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具体办法主要有:
1.评选和发放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师范专业奖学金、社会资助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等各级奖学金。
2.评选和发放社会捐资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多项助学金。
3.通过组织开展校内外勤工助学活动,为贫困生提供经济帮助。
4.设立特困新生补助金、特困毕业生就业补贴、特困学生返乡路费补助金等校级特困补助项目。
5.对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实行减免学费政策
6.学校协助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最高8000元。
7.以上各项具体学生资助办法可登录我校学生工作处网页http://210.36.200.3/xgc查询或致电:0774—5822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