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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沧州渤海新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区校企联合招生实施方案

一、招生规模

计划2019年在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设立“临港开发区订单班”两个,每班容量在50—100人,专业设置为药物制剂技术和应用化工技术,合计招生人数在100—200人。

二、合作模式

开发区同河北化院签订联合办学协议,在录取时与校方、学生及学生家长签订委培用工协议,实现招工与招生同步,实习与就业联体;实行顶岗实习(2+1模式)模式,即学生前两年在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后,第三年到用人单位进行为期半年以上的定岗实习。

三、政策补贴方式

(一)学费补贴:开发区每年给予订单班学生每人3000元学费补贴,区内企业有明确用人需求且合作意向的企业,学费补贴由企业支付,支付费用按需求人数*3000元/人计算;如企业用工情况不明确,不能提前支付,由开发区财政先行支付,待企业招录订单班学生到企业实习开始,一次性偿还开发区。

(二)专项奖学金:开发区、合作企业同校方联合参与订单班学生的综合测评,每学期根据测评结果划分为一、二、三等级分别对应的发放专项奖学金:2000元、1000元、500元,奖学金发放比例占全体人数的50%左右,其中一等奖学金10%,二等奖学金15%,三等奖学金25%。

四、权利和义务

(一)对已签订合作协议的区内企业,开发区和校方保证企业选人用人优先权,同时可以共同参与订单班的课程制定、综合考评等工作。

(二)订单班学生同三方签订委培协议后,需保证实习期来开发区企业进行不低于半年的实习及二年的工作服务,如违反协议,需将给予的学费补贴及专项奖学金一次性退回。以半年(六个月计)为单位,服务期不满两年,需退还服务期不足部分的相应期限的学费补贴及政府奖学金,政府奖学金的退还金额按照在校学习期顺序与企业工作服务期顺序相对应(第一学年对应第一工作年,第二学年对应第二工作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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