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政策
(一)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1.奖励范围: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我校所有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的除外)。
2.奖励金额: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奖励范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名额以当年教育部分配的名额为准。
2.奖励金额: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第一学年的学业奖学金设置:成绩占入学总评成绩前30%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为每生每年8,000元,其它研究生为每生每年6,000元,报考我校考生第一年优先享有一等奖学金。
第二、三学年的学业奖学金设为四档,根据研究生学习成绩、科研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最高每生每年为12,000元,最低为6,000元。
等级 | 比例 | 奖学金标准 |
特等 | 不超过5% | 12000元/人 |
一等 | 不超过15% | 10000元/人 |
二等 | 不超过45% | 8000元/人 |
三等 | 不超过35% | 6000元/人 |
(四)导师助研津贴:
1.奖励范围: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我校所有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的除外)。
2.奖励金额: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五) “三助”岗位津贴
我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设立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并提供相应的岗位津贴。
(六)“研究生创新成果基金”
为激励研究生多出创新性高水平学术成果,我校研究生均可获得“研究生创新成果基金”资助项目一项,资助金额1.5万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