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生申请,学校评定,学生可以享受以下资助:
国家资助项目:
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资助对象:奖励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资助对象:奖励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每年人均3000元,资助对象:资助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的学生。
国家助学贷款,最高可贷8000元,资助对象: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无违法违纪行为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学生。
应征入伍国家资助,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资助对象: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退役士兵国家资助,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资助对象:招录的自主就业退役一年以上士兵学生。
学校资助项目:
学校奖学金,每年人均600元,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学生。
减免学费,视学生困难情况而定,在校生中家庭特别经济困难学生。
困难补助,每月人均200元,在校生中家庭特别经济困难学生。
勤工助学,每月不超过400元,在校生中学有余力、课余时间通过劳动获取收入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