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钟山大道西段1119号
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以医学类、工业类、财经商贸类专业为主的综合性高职院校。学院现有教职工430人,全日制在校生8000余人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专业对口率达到82.33%,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度达到96.07%,学生多次在全国、省市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优异成绩。学院成立以来,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促进就业为导向”的办学理念,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秉持“厚德精技 服务社会”的校训,积极探索与创新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学生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综合能力的培养,全面推进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大力推进以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为核心的教育教学改革,努力为社会培养合格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学院成立由院长、分管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全面领导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研究制定学院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规定,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执行学院招生工作决议,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 监督机构:学院纪委和监察部门负责招生录取全程监督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19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一)参加贵州省2019年高考报名的2013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且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并取得高中毕业证书(其中报考我院护理、助产专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须含一门B等及以上成绩)。
(二)参加贵州省2019年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职高、技校毕业生。
(三)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应符合教育部、贵州省关于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第一次填报志愿时间:2019年3月1日9:00 — 3月7日17:00,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须登陆贵州省考试院网站,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志愿,六个专业志愿。
(二)第二次填报志愿时间:2019年4月9日9:00 — 4月14日17:00。凡符合报考资格未被录取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须登陆贵州省考试院网站,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志愿,六个专业志愿。
第九条 考试时间、内容及地点:
(一)考试时间及内容
1、普通高中生
普通高中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
(1)文化素质评价:使用贵州省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普通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学生需完成11门课程考试成绩,达到8科C等以上等第的考生,(其中报考护理、助产专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含一门B等及以上成绩)”。
(2)普通高中生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时间:第一次填报志愿的考生3月16日14:00须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考查考生综合能力、职业倾向及对学校和专业知识的了解等。第二次填报志愿的考生4月19日9:00-11:00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考查考生综合能力、职业倾向及对学校和专业知识的了解等。
2、中职、职高、技校生
中职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
(1)文化综合考试:由贵州省考试院统一命题、评卷,考试由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综合考试,考试时间:3月16日9:00-11:30 ,考试总分3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科目分值各为120分、100分、80分,考试内容按《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要求执行。
(2)职业技能测试:第一次填报志愿的考生3月17日9:00-17:00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考查考生专业基础技能实际操作。第二次填报志愿的考生4月19日9:00-11:00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考查考生专业基础技能。
(二)考试地点: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请考生于考(测)试前一天,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学院领取。
★2019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时间及安排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以文化素质(文化综合考试)及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两项综合,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遵循“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一)录取说明
1、我院预录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中调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2、录取成绩计算
(1)应往届高中生:综合测评成绩(总分250分)=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1门课程平均分)+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150分制,职业适应性测试为100分制。 普通高中毕业生最终考试成绩为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总和的平均分×7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30%计算总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文化水平考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2)应往届中职生:综合测评成绩(总分200分)=文化综合考试成绩(3门课程平均分)+职业技能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为100分制。中职生最终考试成绩为文化综合成绩总和×6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40%计算总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文化水平考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3、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可免试报读对口或相近专业,以省考试院公布的获奖名单为准。
4、精准扶贫专项计划在总招生计划的范围内,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择优录取(不超过总计划10%),以省考试院公布的精准扶贫户考生名单为准。
5、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等疾病;新生入学后由学院进行复查,凡发现不符合入学条件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6、退役军人需参加贵州省2019年高考报名,并填报我院志愿,凭相关证件免试入学。
(二)录取步骤
录取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录取结果报贵州省考试院备案。
1、3月下旬,我校确定第一次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4月下旬我校确定第二次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4月1日,4月25日录取结果分别上报贵州省考试院。
2、未被录取的中职生,如需参加6月份全国普通高考,务必在4月22日-24日到报名点确定报考文史或理工。
第十一条 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奖学金情况:学院严格按有关规定评选国家级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院级奖学金。
第十四条 助学金情况:学院严格按有关规定评选国家助学金及“精准扶贫”相关政策资助,并为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开通了“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lpszy.cn
联 系 人:王老师、卢老师
咨询电话: 0858-8332132 8332655
传真:0858-6709975
学院详细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钟山大道西段1119号
邮编:553001
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分类考试招生计划
注:以《省招生考试院2019年分类考试高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目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