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新同学:
您好!
祝贺您成为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的新成员,学院全体师生员工热忱欢迎您的到来,并衷心祝愿您能在学院度过美好的时光!为了方便您顺利办理入学手续,现就学院2018年新生入学报到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您务必认真阅读本《须知》。
一、新生报到入学手续
(一)报到时间:请于2018年9月5、6日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二)报到地点:学院1号教学楼,夜间到达的学生请到学院大门保卫处值班室报到。
(三)报到时务必携带以下材料,以便学校查验:
1、新生须交验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中职升高职的考生需带中职毕业证书;(录取通知书查验后统一交辅导员处存档);
2、新生须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一式两份。请按照填表要求认真填写并加盖居住地乡镇民政部门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入学时交辅导员处(要求不能涂改,刮擦,所填内容须清晰完整);
3、新生自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本或复印件交辅导员处,未办理的入校后参加我院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四)学院不统一配备床上用品,请新生自带或自行购买。
(五)报到当天,学院在六盘水火车站和长途汽车站设有迎新接待点,免费接送新生,学院迎新接待车辆均有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标志,请注意查看。
新生若自行到校,在六盘水火车站下车可乘10路、13路公共汽车(德坞方向)到达职院站下车,在六盘水南客运站下车可乘K1路公共汽车(德坞方向)到职院站下车,自驾车请根据导航提示到达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
(六)根据铁道部规定,新生来校报到时乘坐火车的可凭《录取通知书》购买一张本人所在地到六盘水的半价硬座火车票。
(七)希望各位新生按照学校安排的时间报到,建议不要提前或推迟。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请假。自学校规定到校办理入学手续结束之日起,未请假或者请假未经批准,连续14日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缴纳的各种费用
(一)学院计财处代扣项目:
1、学费:3500元/每学年;
2、住宿费:1100元/每学年(预存,据实代扣);
3、教材费:800元/每学年(预收,多退少补);
(合计预存代扣费用5400元)。
(二)相关部门代收现金项目
1、军训服装费:100元(预收);
2、体检费:35元(预收);
(合计交现金:135元)。
(三)缴费方式:
1、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实行银行集中代扣,请学生将应缴的合计费用在报到前存入随录取通知书寄去的中国建设银行卡中。(请详细阅读使用说明);
2、其他费用以现金方式支付。
(四)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成功的高职学生暂不缴纳学费和住宿费,但需缴纳(预存)教材费800元。
(五)我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后,直接免缴学费,但需缴纳(预存)教材费800元和住宿费1100元,合计1900元。(是否为我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待学校将申请学生名单交省相关部门审核后确定)。
三、学生档案及党团组织关系
(一)凡新生所在省、市规定由学生自带档案的,请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招办、中学或人才交流中心(中职生)领取已密封好的本人档案,入学报到后及时将档案材料交到本班辅导员处。
(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开到六盘水市委组织部,新生报到时交学院系党总支,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材料交本班辅导员处。
(三)团员须准备好本人的团员证、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和相关材料,入学后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交学院系团总支。
四、户 籍
新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需要将户口迁入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的,持录取通知书到学院保卫处办理。
五、安 全
鉴于新生及家长对学院环境不熟悉,特提醒新生在入学报到以及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注意以下事项:
(一)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特别是现金、手机、笔记本电脑等。新生在办理完入学手续后,剩余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寝室存放现金不宜过多。
(二)新生办理入学相关手续时,请学生本人亲自办理。学院未设任何代办点,也未委托任何人代办有关手续。
(三)谨防有人以出售商品、手机中奖短信、招工、网络等手段进行诈骗,如发现请立即报告学院保卫处。
(四)由于新生来自四面八方,大家彼此间不熟悉,同寝室同学要互相关照,出门应锁门关窗,钥匙要随身携带。
(五)寝室内禁止生火及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私接乱拉电线,携带烟花爆竹、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
(六)禁止携带收藏管制刀具。
(七)禁止饮酒。
(八)禁止到校园周边危险地带游玩(如水库、铁路、河流、悬崖、水塘等不安全地带)。
(九)新生报到后请不要单独外出,有事最好结伴同行或告诉同寝室其他同学自己的去向。
(十)如发现异常情况请及时与学院保卫处联系。
六、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我院认真落实国务院和教育部有关要求,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有关资助体系内容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我院高职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我院高职全日制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三)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院高职全日制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日制高职生平均资助为每生每学年3000元,分为三档:一档3500元、二档3000元、三档2500元。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录取的高职新生,按规定在生源地(学生户籍所在地)申请贷款;符合条件的每人每学年可申请不超过8000元贷款。
(五)学院奖学金:我院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可获600-1000元的院内奖学金。
(六)教育精准扶贫资助:对于贵州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每学年给予3500元学费及1000元扶贫专项助学金资助。
(七)学院还采取各种措施、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以特殊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及学费减免等形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附:
七、学院迎新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负责事项 |
相关部门名称 |
联系电话、联系人 |
新生接待 |
院团委 |
杨鹏德 15117497111
王 伟 18285853198 |
住宿安排 |
后勤管理处
物业服务中心 |
0858-8321486
0858-6777481 |
学生管理 |
学生处 |
0858-8320832 |
费用收缴 |
计财处 |
0858-6709961 |
户口迁移 |
保卫处 |
0858-6709964 |
夜间到达学生 |
保卫处大门值班室 |
0858-8329416 |
安全(报警) |
保卫处 |
0858-8322416 李老师 |
学生资助、贷款 |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0858-8335335 |
入学报到事宜 |
招生就业指导处 |
0858-8332132,8332655 刘老师 张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