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认真落实国务院和教育部有关要求,建立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为主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有关资助体系内容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我院高职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我院高职全日制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三)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院高职全日制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日制高职生平均资助为每生每学年3000元,分为三档:一档3500元、二档3000元、三档2500元。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录取的高职新生,按规定在生源地(学生户籍所在地)申请贷款;符合条件的每人每学年可申请不超过8000元贷款。
(五)学院奖学金:我院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可获600-1000元的院内奖学金。
(六)教育精准扶贫资助:对于贵州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每学年给予3500元学费及1000元扶贫专项助学金资助。
(七)服兵役学生:退出现役复学后,国家给予免学费资助。
(八)学院还采取各种措施: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以特殊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及学费减免等形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