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研究生奖学金种类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学业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四类;研究生助学金有国家助学金和“三助”;补助有困难生补助及减免学费等政策。所有奖助学金的评选范围是全日制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延期毕业者除外)。具体情况如下:
一、奖学金: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0元,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2. 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3. 研究生自治区学业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4. 研究生学业二等奖学金
2014级以后入学的所有全日制在读研究生100%获得。其中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5. 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道德风尚奖”、“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奖”和“文体竞赛奖”等四类。面向在校全日制二年级(含)以上研究生(延期毕业的研究生除外)。同一成果或事迹只能参评一次。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总比例不得超过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人数的10%。
二、助学金
1.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为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在读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档案需存放在内蒙古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
2. “助研、助教、助管”
助研工作津贴由课题组的科研经费支付,助教和助管工作津贴由学校全额支付,发放标准为300元∕月。每学期末根据各单位报送的岗位需求情况设置具体的岗位数。
三、特困生补助级减免学费
特困生补助及减免学费每学开展一次。
1.特困生补助
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比例为全日制研究生总人数的1%。
2.减免学费
(1)减免学费的50%,比例为在校全日制研究生的1%;
(2)减免全部学费,比例为在校全日制研究生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