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要求,做好2022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2022年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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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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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授予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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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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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所获学士学位专业类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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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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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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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0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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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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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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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临床医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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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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