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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保障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规定,特制定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二)坚持把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核心任务的原则,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和实践能力的人才;

(三)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四)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见附件六),保证广大师生健康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见附件一)全面负责全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具体工作由下设的校复试工作小组(见附件二)负责。

(二)校研究生招生监察工作组(见附件三)对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见附件四)。

(三)按照回避原则,有亲属报考或与考生存在利益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相关的复试工作,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不得对考生进行咨询和辅导,不得泄露考试内容。

三、复试工作

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加强对复试专家和复试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保密意识方面的培训,签订保密协议书,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复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一)成立学院复试工作小组

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复试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复试工作。下设专业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各专业研究生复试工作。

(二)成立各专业复试小组

1. 专业复试小组一般由3人组成,组长由学科带头人或学位点负责人或学术骨干担任。

2. 专业复试小组成员强调具备公正、廉明的职业道德,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每个小组配备2名工作人员(由组长单位配备),以录像的形式记录复试过程,以录音和录屏的形式记录复试内容,特别是复试教师所提问题和学生答题内容。复试记录在复试后交研究生院保存,保存期3年。

3. 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和专业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在复试开始前须报研究生院备案。

四、复试形式

原则上采用远程网络复试形式。

(一)远程网络复试平台

各专业复试小组统一采用ZOOM远程复试平台进行复试,同时腾讯会议平台作为应急备用平台。

(二)分生源、分批次、分时段有序复试。

1. 拟5月15日至调剂系统开启前,无需调剂的专业先行复试。

2. 拟5月20日左右调剂系统开通后,其余各专业分时段复试。

(三)远程网络复试风险点及应对措施(见附件五)

五、复试程序

复试正式开始前由工作人员引导考生宣读诚信承诺书。

(一)复试

复试教师在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理论联系实际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和应变能力。

对于非外语类专业的考生还将进行英语面试,着重考核考生英语朗读、翻译方面的能力。

(二)复试成绩评判方法

1. 每个复试教师应根据考生的复试表现独立打分,由专业复试小组组长在复试结束时综合每个复试教师的独立打分分数,评定每个考生的最终分数。专业复试小组组长的最终分数应反映在考生的复试审查汇总表上。

2. 复试成绩为100分。

3. 对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2020年参加复试的一志愿考生中无同等学力考生,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六、初试总分加分政策

(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二)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人文社科类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三)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单科分同国家线,总分在国家线基础上降5分。

(五)符合初试总分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4月30日前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七、破格复试

2020年学校原则上不进行破格复试,特殊情况须符合以下规定:

(一)破格复试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本年度招生计划3%。各专业破格复试名额视实际情况而定;

(二)第一志愿符合国家分数线的人数超过或等于拟招生人数的专业不予破格;

(三)“破格复试考生原则上破格分数不得超过10分(含“一项分数低于国家资格线”不超过10分或者“两项分数低于国家资格线”累计合计不超过10分)”,依此确定破格基准总人数;

(四)各专业最终破格复试名额=破格复试人数/破格基准总人数×各专业破格基准人数,名额取整规则依照四舍五入方法计算;

(五)各专业破格排序依照初试总分排序。

八、录取标准

(一)总成绩=折算成100分的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0%。

(二)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以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三)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除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不得录取的考生以外的各专业考生,根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九、录取

研究生院在各专业复试小组汇总复试成绩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核批准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后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破格参加复试的考生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核批准后,须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方能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后再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十、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研究生院及时公布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对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及时进行处理,涉及复试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由校纪检监察机构处理。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21-67701148;邮箱:yjsb@suibe.edu.cn; 校纪检监察机构联系电话:021-67703010;邮箱:jwjc@suibe.edu.cn

十一、其它工作

(一)录取考生入学后调取人事档案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二)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三)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附件一: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

组长:张道方

副组长:黄建忠

组员(按姓氏拼音排序):

黄 静  许继亮  严大龙

附件二:校复试工作小组

组长:黄建忠

副组长:郝程程  乔 檀  罗玉宏

组员(按姓氏拼音排序):

程安林  陈百俭  金 泉  龙 江  凌 婕  刘永辉  秦

淑娟  武增勇  温建平  徐 波  夏 俊  叶 红  张磊

张庆麟

附件三:校研究生招生监察工作组

组长:张道方

副组长:黄 静

组员(按姓氏拼音排序):

范 鸣  刘金山  施晖

附件四: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招生监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四: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招生监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pdf

附件五: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远程网络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附件五: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远程网络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pdf

附件六: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开学及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简写本)

附件六: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开学及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简写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