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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前身是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国际经济法系,成立于1984年,由我国著名法学家,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裘劭恒教授奠基。依托于本院的"华东地区国际经济法培训中心"是全国第一批涉外法律人才高端培训基地。   

  1995年设法学院,由本院杰出校友、现任上海市政协副主席周汉民教授担任第一任院长(现任我院名誉院长),目前,学院下设法学、国际政治和行政管理三大学科,现有专任教师63人,其中高级职称占比近70%,正高14人,具有博士学位者占比近80%。学科团队成员多具有数年的法律实践工作的经历,具有海外经历的教师达到50%。   

  学院目前下设国际贸易法研究中心、WTO法研究所、金融法研究中心、仲裁法研究中心、经济法研究中心、法律实务研究中心、公共政策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国际战略与政策分析研究所等研究机构。   

  1985年我院即获准招收国际法硕士研究生,目前,法学一级学科下招收国际法、民商法、经济法和知识产权法四个方向全日制硕士法学硕士研究生,并同时招收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学生就业率和质量在全国同类高校中名列前茅,得到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全球著名律师事务所美迈斯律师事务所、年利达律师事务所和谢尔曼.斯特灵律师事务所等在我院设立奖学金并为我院研究生提供全球带薪实习机会。本院还与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UQ) 、昆士兰科技大学(QUT)和美国佛罗里达州立大学(FSU)设立联合培养项目。10%左右的研究生被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杜克大学法学院、纽约大学法学院等海外著名法学院录取并获得高层次奖学金。   

  国际法学 学术型研究生 法学硕士   

  【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具有国际视野、较深厚的专业理论修养、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和学科研究能力,能胜任国际商事法律实务的律师、企业高级法律人才以及从事涉外案件审理和裁决的法官、仲裁员。人才的规格和要求是:1.热爱祖国、积极为国家现代化建设服务。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勇于创新、具有团队精神。3.具备较扎实的国际法理论基础,掌握专业实践性,有较高的职业综合素养。4.具有较强的英语应用能力,并能熟练运用英语于法学研究、法律实务和商务实践。   

  【研究方向】

  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世界贸易组织法。   

  【主要课程】

  WTO法、国际贸易法、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法律方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海商法、民法、法律英语、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企业与公司法、欧盟法。   

  民商法学 学术型研究生 法学硕士   

  【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熟悉民商事交易流程,精通外语、系统掌握民商法理论知识的复合性高层次法律人才。学生主要就业于大型企业集团、外资律师事务所。具体要求是:1.热爱祖国、积极为国家现代化建设服务。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勇于创新、具有团队精神。3.具备较扎实的民商法理论基础,掌握专业实践性,有较高的职业综合素养。4.具有较强的英语应用能力,并能熟练运用英语于法学研究、法律实务和商务实践。   

  【研究方向】

  民法、商法、海商法。   

  【主要课程】

  民法专题、合同法专题、侵权法专题、企业与公司法专题、海商法专题、金融法专题等。   

  经济法学 学术型研究生 法学硕士   

  【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国际视野、较深厚的专业理论修养、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和学科研究能力,能胜任经济法学教学研究、相应的司法工作和企事业法务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具体要求是: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积极为国家现代化建设服务。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勇于创新、具有团队精神。3.具备较扎实的经济法理论基础,掌握专业实践性,有较高的职业综合素养。4.具有较强的英语应用能力,并能熟练运用英语于法学研究、法律实务和商务实践。   

  【研究方向】

  市场规制法、政府行政管理法、金融法   

  【主要课程】

  经济法总论、金融法、竞争法、民法、商法、市场规制法、企业与公司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财政与税收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金融法、WTO法。   

  知识产权法 学术型研究生 法学硕士   

  【培养目标】

  本学位点的人才培养特色在于依托本校国际贸易相关领域的专业优势与特点,突出国际贸易背景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突出培养学生对国际贸易背景中的知识产权议题的分析能力以及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本学位点的培养目标旨在依托本校特色,突出研究与人才培养的国际化视野与应用性,力图培养能够解决国际贸易背景下知识产权问题的人才,为上海建立国际贸易中心以及经济转型与创新发展的战略提供具有针对性的专业支持与人才储备,使学术成果和人才培养能够直接服务于上海的创新发展与具有国际化视野的知识产权法制建设。   

  【研究方向】

  知识产权基本理论与制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   

  【主要课程】

  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专题、国际知识产权许可与转让专题、知识产权与竞争法专题、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专题、知识产权国际争端解决专题。   

  法律硕士(J.M)(法学)和法律硕士(J.M)(非法学) 专业学位研究生 法律硕士   

  【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以法学学科为基础,依托及整合校内外国际贸易、金融学等学科资源和在业界的社会影响力,发挥上海的地缘优势,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具备良好的法律职业操守,精通国内外商事、金融实务和法律专业知识的高层次复合型专门人才。目前,上海市教委批准设立上海协力巨匠律师事务所、上海仲裁委、上海长宁法院等三个法律硕士实践基地并给予经费支持。富兰德林律师事务所等为法院法律硕士生设立专项奖学金。   

  本学位点培养的目标和要求: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2.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思维习惯、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3.能综合运用法律和与市场经济运行相关的规则,具有独立从事法律实务和管理工作的能力及应用研究能力;4.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毕业去向】

  法学院于2010年招收第一批法律硕士,录取人数为53人,其中法律硕士(非法学)30人,法律硕士(非法学)23人;第一届法律硕士就业情况良好,就业率和质量远高于同类院校,其中律师事务所占25%;政府或事业单位占20.45%;银行或证券占11.36%;公司企业占2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