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全称:上海海事大学
2.就读校址:校本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海港大道1550号
3.层次:本科
4.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
二、招生计划及录取要求
1.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2015年招生总计划160人,具体分布如下:
交通运输86人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38人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8人
退役士兵考生招生计划:
交通运输4人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2人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人
2.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录取时不限外语语种,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3.招收男女比例
不设男女比例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体检标准。
三、录取规则
1.学校依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考试成绩情况,确定各专业单科合格资格线。
2.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达到各单科合格资格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综合考试成绩高分的考生。(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425分(含)以上的考生加5分计入总成绩。计算机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3.退役士兵考生录取办法:
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达到各单科合格资格线的基础上,分专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英语考试成绩高分的考生。
四、收费标准
1.学费:5000元/人·年(沪价行【2000】120号)
2.住宿费:1200元/人·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上海海事大学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海事大学的专科起点升本科毕业证书。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1-38284395、38284396
监察处电话:021-38284080
七、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积极争取和吸纳社会、团体、企业、好心人等多种校外资源来校设立奖助帮困基金。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八、其他须知
(一)报名对象
1.报考对象为本市普通高校2015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和上海考生被外地高校录取的2015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其中,包括2015年春季毕业的专科(含高职)毕业生,不包括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下同)。
2.本市具有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
3.在校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复学的本市普通高校2015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考生须持有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425分(含)以上。
2.考生须持有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没有证书的考生,则须另参加我校的计算机笔试。
3.具有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和在校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复学的2015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不受上述1、2项所列证书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