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录取的专升本考生没有报到者统一开具未报到证明的通知
凡是被我院2013年录取的专升本考生因已经找到工作需要开具未报到证明者,请考生本人于2013年10月14日(周一)至18日(周五)携带高考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到我院招办办理手续。 具体工作时间及地点:10月14、15、17日在主校区(双湖大道2号)3号行政楼3121房间,每天上午8点半至下午16点整办理。10月16、18日在北区(中原中路41号)主教楼134房间,每天上午8点至12点,下午14点30至18点办理。 注意:必须考生本人来办理,不接受代办;证件不全者不予办理;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者,以后不再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