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师生荣获2017年度“河南省文明教师”、“河南省文明学生”荣誉称号
2017年9月7日,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联合发布《关于表彰2017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豫教思政【2017】121号),我校政法与传媒系副主任聂伟荣获“河南省文明教师”荣誉称号,我校会计系会计144班李田莉、机械工程系机自143班刘兴辰、政法与传媒系编导145班段惠如荣获“河南省文明学生”荣誉称号。
(党务工作部 文)
长期以来,学校积极响应教育系统“两创两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深化内涵建设,凝练学校精神,形成了良好的道德风尚,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学校将以此为契机,继续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更加扎实的工作,努力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