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按照《教育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稳妥做好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电[2020]150号)精神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350号)要求,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做好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条: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学校国标代码:10835
第六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1、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2、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条:办学地点:河南省漯河市大学路123号
第九条:办学特点: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地处中国食品名城、国家园林城市、中国旅游城市——河南省漯河市。京珠高速、南洛高速、京广铁路、107国道穿境而过,为豫南最大交通枢纽,交通十分便利。学校现有15个教学系部和一个本科部,开设了56个专业,68个招生专业方向,涵盖经济学、文学、管理学、工学、艺术、师范6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学生15000多人。学校实行专家治学,先后启动“双百工程”、“教授工程”、“双师教师”培训计划、“名师工程”等,同时,面向全国招聘专家型人才和外籍教师到校任教,学校现有教职工785多人,其中教授30人、副教授235人、讲师378人、博硕研究生138人、“双师型”教师364人。学校坚持以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宗旨,走产学研结合之路,积极开展“订单培养”、“工学结合”等办学模式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主管招生就业和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为副组长,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下设宣传、考务、录取、纪检监察等工作组,分工负责单独考试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漯河职业技术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
第十二条: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2020年面向河南省实施单独考试招生,计划招收1500名, 涵盖62个招生专业方向(具体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数以河南省招生办公布为准)。
第五章 招生对象与填报志愿
第十三条:招生对象:已通过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和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未被统一高考、对口招生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
第十四条:网上填报志愿:凡报考我院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请于2020年9月15日9时至9月17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提醒广大考生按时认真填报志愿。
第六章 考试与录取
第十五条:考试时间:漯河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招考试时间定为:2020年9月23-24日2天,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进行,实行分时段、多批次、随到随考,考完即离。
第十六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和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对报考我校单招的考生,学校采取多种分类分批考试录取办法进行,考试为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满分200分)和面试(满分 100分)两部分,具体方案如下:
1、有会考成绩考生:有河南省招办提供的会考成绩的考生,应在9月23-24日到校确认信息并参加面试,依据语文、数学、英语三门会考成绩+面试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普通类考生: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考达到省定普通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80分以上的考生,应在9月23-24日到校确认信息并参加面试,依据高考成绩+面试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对口类考生: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对口升学考试达到省定对口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应在9月23-24日到校确认信息并参加面试,按大类且不调换业的情况下(换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依据高考成绩+面试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免试录取;
4、无会考成绩、无高考成绩的考生:凡无高考成绩或高考成绩不够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应在9月23-24日到校参加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总分300分,依据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七条:录取规则:根据单独招生计划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计划数和报考生源类型数量,确定分类淘汰比例及录取分数线,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分名次平行时,按各类别单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拟录取学生名单,报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预录考生名单上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
第十八条: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档案、身份证、准考证。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单独招生教育类型及待遇
第十九条: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类型,专科层次。通过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第二十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进行收费。
第二十一条:奖助学金: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学生入学后可享受资助项目: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395-5983516、2127856、5983512
Q Q在线:2211275037、2662464725、2567460072、3513569145
招生网址:http://www.lhvtc.edu.cn
招生信箱:lhdxzsc@sohu.com
地 址:河南省漯河市大学路123号
邮 编:462000
学校法人(盖章)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