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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学生奖助工作情况简介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22-63252223
资助项目 资助金额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资助人数或比例
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 一次性奖励8000元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本学年成绩在班级或专业排名前10%(含10%),综合测评成绩排名10%(含10%);
(六) 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特别突出;
(七)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八) 本学年未受党团、行政处分者或已经不处于处分期之内的。
根据有关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次性奖励5000元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测评突出;
(六)通过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信息进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
(七)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八)本学年未受党团、行政处分者或已经不处于处分期之内的。
根据有关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国家助学金 助学金每学年按月发放(2、8月不发放)
一等:3900元/每学年
二等:3300元/每学年
三等:2700元/每学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具有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
(四)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出申请时不在处分期内;
(五)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
(六)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七)通过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信息进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
(八)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且表现良好。
根据有关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一等约占总名额的30%
二等约占总名额的40%
三等约占总名额的30%
国家助学贷贷款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
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符合生源地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资格者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科生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每位符合资助对象的学生,按照学院学生4年学制的要求,最高可获得此项资助金48000元。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根据有关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天津市政府
资助
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 一次性奖励8000元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本学年成绩在班级或专业排名前10%(含10%),综合测评成绩排名10%(含10%);
(六)申请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的学生为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七)本学年未受党团、行政处分者或已经不处于处分期之内的。
根据有关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天津市海河自强奖学金 海河自强特等奖学金:一次性发放4000元
海河自强奖学金:一次性发放1000元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三)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四)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五)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全面发展;
(六)家庭经济困难,自强自立,生活俭朴(受疫情影响或来自灾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根据有关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天津市创新创业奖学金 创新创业特等奖:一次性发放10000元
创新创业优秀奖:一次性发放2000元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积极实践、勇于创新,成绩突出;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于自律、诚实守信、品格高尚,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及美丽校园建设;
(4)本学年内未受过处分。
(二)具体条件
(1)创新奖学金。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理论上有一定创新或发展,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的论文;参加学科竞赛,成绩优异;参加重大科研项目,作出较大贡献;获得专利;在技术上有较重要的革新,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具有重要的应用前景;全国和天津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取得优异成绩。
(2)创业奖学金。具有创新创业精神与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声誉,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创业项目在高校众创空间内运行良好;在各类创业大赛取得优异成绩;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产品或服务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根据有关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天津市王克昌奖学金 王克昌奖学金特等奖:一次性发放8000元
王克昌奖学金单项奖:一次性发放2000元
(一)特等奖推荐条件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各方面成绩突出,被认定为“大学生年度人物”。
(二)单项奖推荐条件
(1)优秀道德风尚奖: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抢险救灾、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2)学习优秀奖:综合学业(包括选修课)排名在本年级专业或班级前列者。
(3)文化科技创新奖:1.在学年内曾经参加或正在参加由老师牵头或指导的科研项目、课题研究,本人为项目或课题组成员之一,且获得一定成果者(成果必须有证明)。2.在学术理论研究、科技发明创造等方面成绩突出,获得国家、市、校级奖项者(此奖项以研究生为主)。
(4)突出贡献奖:在代表天津市或学校参加的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正式活动或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者。
以上各项具体名额由各学校进行二次分配,并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订评选细则后组织评审,不可兼得。
根据有关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学院资助 学院奖学金及荣誉称号 学院一等奖学金 一次性发放2000元 实行个人申报制,凡取得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没有无故拖欠学费现象、学习期满一年以上并参加了综合测评的本科学生可以申报优秀学生奖学金。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将取消其各类奖学金评定资格。
(一)本学年有必修课不及格者;
(二)本学年内缺勤超过五分之一者;
(三)本学年内有无故恶意旷课者;
(四)本学年内有考试作弊现象者;
(五)本学年受党团、行政处分者;
(六)无故拖欠学费者。
一等:约占参评学生总数2%
二等:约占参评学生总数5%
三等:约占参评学生总数7%
单项:约占参评学生总数7%
学院二等奖学金 一次性发放1000元
学院三等奖学金 一次性发放700元
学院单项奖学金 一次性发放500元
学院优秀学生
学院优秀学生干部
一次性给予50-100元标准的实物奖励 (一)该学年度获得奖学金的学生;
(二)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要求;
(三)优秀学生干部的申请者应符合具备优秀学生的基本条件且有校内学生干部身份。
学院优秀学生比例:约占参评学生总数5%
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比例:约占参评学生总数3%
勤工助学 固定岗位薪资:15元/时,每月不超过600元 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者原则上需参加相应学年度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并入库,具体是否录用由用人部门面试考核决定。 经调整,每学年约60个岗位
学费减免 (一)学费全免
(二)学费减半
(一)烈士子女(免学费)
(二)孤儿(免学费)
(三)当年退伍的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半)
(四)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的其他特殊情况
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可以资助的对象
困难生帮扶 中西部地区困难新生帮扶 (一)一次性发放新生助困补助1000元
(二)免费提供卧具一套(约600元)
10名来自中西部地区的困难新生(各系新生辅导员于假期制学生基本情况信息表,报到日反馈名单至学院资助领导工作小组) 学院资助领导工作小组审议确定可以资助的对象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的帮扶 免去军训服装费用(约400元) 参加相应学年度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并入库,经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学生。 学院资助领导工作小组审议确定可以资助的对象
突发事件导致家庭出现经济困难的学生 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可以资助的金额 突发情况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佐证 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可以资助的对象
资助系列活动 设立专项活动经费20000元 学院在迎新、中秋、端午等特殊时间节点开展相关活动,邀请相应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生代表到场参加,并提供相应的帮扶物资 相应学年度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生代表
绿色通道 报到日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学工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需持家长签字的延迟交学费申请,于报到现场办公点办理申请。 以现场办公点收取正确申请书的人数为准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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