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二、就读校址
本部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奉贤区海思路500号,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本部校区。
三、招生层次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的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常设机构,负责招生日常工作;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办是我校招生工作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5年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计划总数为450人,各专业和计划数为:
八、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37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25〕3号)中关于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5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其中:(1)报考我校旅游英语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的应届毕业生学业水平英语科目考试成绩须达到C- (含)以上,方具备报考和录取资格。
(2)报考我校西式烹饪工艺、中西面点工艺专业的考生须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以下职业工种(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中任意一张职业技能四级(中级)及以上证书,方具备报考和录取资格。学校将于考试当天对报考考生核验证书并进行资格审核。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测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3月22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海思路500号。
(三)考试科目:
1.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的考试科目:所有专业均需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空乘专业测试。
2.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的考试科目:所有专业均需参加素质技能测试(统一命题);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空乘专业测试。
3.新疆中职班的考试科目:素质技能测试(统一命题)。
十二、录取规则
(一)对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校测科目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等7门科目),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折算办法:合格=100分/门,不合格=50分/门。7门科目满分700分。
2.校测科目
(1)校测科目1:职业适应性测试,考核内容包括文化基础(150分)、职业与心智(90分)、专业通识基础(6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满分300分。
(2)校测科目2: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空乘专业测试。空乘专业测试内容包括地面迎客服务(40分)、机上英文广播词(20分)、情景反应(20分)、体能(20分),满分100分。
3.录取总分
(1)空中乘务专业录取总分(满分1000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折算分之和+校测科目1×0.5+校测科目2×1.5。
(2)其他专业录取总分(满分1000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折算分之和+校测科目1。
4.录取原则
(1)校测科目1(职业适应性测试)最低资格线为120分;校测科目2(空乘专业测试)最低资格线为60分。
(2)所有专业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测科目1(职业适应性测试),且成绩达到该科目的最低资格线,方可参加录取。其中,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测科目2(空乘专业测试)且成绩达到该科目的最低资格线,方具备录取资格。
(3)我校不设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和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录取。
(4)如遇同分,依次按校测科目1总分以及校测科目1的文化基础、职业与心智、专业通识基础3个模块成绩进行高低排序录取。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我校录取重要参考,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5)征求志愿录取原则同上述录取原则。
(二)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校测科目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成绩等级折算分,每门满分70分,共计210分,每门科目的考试成绩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其中,“A+”为70分、“E”为40分,相邻两级之前分差均为3分,具体等级折算分值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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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校测科目
(1)校测科目1:素质技能测试(统一命题),考核内容包括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管理、信息科技,满分2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所有专业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测科目1考试。
(2)校测科目2: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空乘专业测试。空乘专业测试内容包括地面迎客服务(40分)、机上英文广播词(20分)、情景反应(20分)、体能(20分),满分100分。
3.录取总分
(1)空中乘务专业录取总分(满分410分) =语文、数学、英语等3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折算分之和+校测科目1×0.5+校测科目2。
(2)其他专业录取总分(满分410分)=语文、数学、英语等3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折算分之和+校测科目1。
4.录取原则
(1)我校组织的校测科目1(素质技能测试)的最低资格线为80分;校测科目2(空乘专业测试)的最低资格线为60分。
(2)所有专业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测科目1(素质技能测试),且成绩达到该科目的最低资格线,方可参加录取。其中,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测科目2(空乘专业测试)且成绩达到该科目的最低资格线,方具备录取资格。
(3)我校不设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和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录取。
(4)如遇同分,依次比较校测科目1总分、校测科目1的信息科技、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团队管理、生涯规划6个模块成绩进行高低排序录取。
(5)征求志愿录取原则同上述录取原则。
(三)新疆中职班考生按照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相同的方式录取,计划单列,单独录取。
(四)调剂规则:考生如服从调剂,在满足专业报考条件的情况下调剂至未录满专业;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五)缺额计划调整说明:若高中生学业水平成绩齐全考生、三校生学业水平成绩齐全考生有缺额计划,在高中全、三校全之间进行调整。
(六)“免笔试、面试入学”情况说明:
1.普通高中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均合格,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免笔试、面试入学”相关专业:
(1)高中阶段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可申请所有专业;
(2)高中阶段获得“上海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可申请所有专业;
(3)高中阶段获得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区教育学院、上海市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组织委员会主办的竞赛中获得三等奖(铜奖)及以上,可申请所有专业;
(4)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获得发明、外观、实用新型、软件著作专利,可申请所有专业;
(5)国家三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者、中国高尔夫球协会颁发的高尔夫球项目四级及以上考试证书获得者,可申请休闲服务与管理专业。
2.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免笔试、面试入学”相关专业(其中申请旅游英语、西式烹饪工艺、中西面点工艺专业的考生首先必须符合专业报考条件):
(1)获得一张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职业技能四级(中级)及以上证书,且“三校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3C-(含)以上者,可申请除西式烹饪工艺、中西面点工艺专业外的与证书职业工种相关专业;
(2)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以下职业工种(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中任意两张职业技能四级(中级)及以上证书,且“三校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3C-(含)以上者,可申请中西面点工艺专业;
(3)获得一张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西式烹调师四级(中级)及以上证书(且证书的理论考试成绩为80分及以上),同时再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以下职业工种(西式面点师、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调酒师、咖啡师、餐厅服务员、茶艺师)中任意一张职业技能四级(中级)及以上证书(且证书的理论考试成绩为80分及以上),且“三校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3C-(含)以上者,可申请西式烹饪工艺专业;
(4)中职阶段获得区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且“三校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3C-(含)以上者,可申请所有专业;
(5)中职阶段获得“上海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且“三校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3C-(含)以上者,可申请除西式烹饪工艺、中西面点工艺专业外的其它所有专业;
(6)中等职业教育上海市奖学金获得者、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且“三校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3B(含)以上者,可申请所有专业;
(7)“三校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2A1B-(含)以上者,可申请所有专业;
(8)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职教赛道铜奖(含)以上奖项获得者,可申请与参赛项目内容相关专业;
(9)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教赛道(上海赛区)铜奖及以上获得者,且“三校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3C-(含)以上者,可申请与参赛项目内容相关专业;
(10)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主办的“海融杯” 全国职业技术院校在校生创意西点技术大赛中获铜奖及以上奖项,可申请西式烹饪工艺、中西面点工艺专业;
(1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办的上海市“星光计划”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且“三校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3C-(含)以上者,可申请与赛项相关专业;
(12)上海旅游职教集团主办的旅游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且“三校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3C-(含)以上者,可申请与赛项相关专业;
(13)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主办的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上海市选拔赛(世赛选拔项目)优胜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且“三校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3C-(含)以上者,可申请与赛项相关专业;
(1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优胜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可申请与赛项相关专业;
(15)教育部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团体或个人)、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铜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可申请与赛项相关专业;
(16)共青团中央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办的“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学生组)铜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学生组)上海选拔赛金奖获得者,可申请与赛项相关专业;
(17)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主办的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上海分赛区选拔赛银奖及以上奖项、全国总决赛铜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可申请与竞赛职业工种相关专业;
(18)国家三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者、中国高尔夫球协会颁发的高尔夫球项目四级及以上考试证书获得者,且“三校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3C-(含)以上者,可申请休闲服务与管理专业;
(19)中职阶段以第一作者获得发明、外观、实用新型、软件著作专利,且“三校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3C-(含)以上者,可申请除西式烹饪工艺、中西面点工艺专业外的其它所有专业。
3.所有参加“免笔试、面试入学”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申请手续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未按要求办理申请手续者,不可参加“免笔试、面试入学”测试。具体申请办法及申请时间详见2025年2月我校招生网站公布的通知要求(网址:http://lzzs.sitsh.edu.cn)。学校将对申请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符合“免笔试、面试入学”条件的考生方具备面试资格。
4.“免笔试、面试入学”录取时,只在考生填报的一个专业志愿中进行录取;未被录取者可正常报考笔试。
5.“免笔试、面试入学”的面试内容包括专业技能展示、综合素质评价等,满分100分。
6.录取原则
(1)面试的最低资格线为60分。
(2)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且成绩达到面试的最低资格线,方可参加录取。
(3)我校按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免笔试、面试入学”的录取人数不超过专业计划数的50%。
(七)保送入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要求,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上海市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申请保送入学资格。学校将对申请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该考生保送入学。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空中乘务、智慧旅游技术应用、定制旅行管理与服务、西式烹饪工艺、中西面点工艺、葡萄酒文化与营销、文化创意与策划: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2.旅游英语、应用韩语、应用西班牙语、电子商务、休闲服务与管理、餐饮智能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会展策划与管理: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报名考试费标准:
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科。(沪价行﹝2006﹞第005号、沪财预联﹝2006﹞第1号)
十四、资助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办监督。举报电话:021-57126262。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sitsh.edu.cn;
学校招生网站:http://lzzs.sitsh.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1-57126299;021-57122685。
十七、其他须知
1.被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37号)规定的其他考试;未被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参加符合文件规定报名条件的其他考试。
2.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站(http://lzzs.sitsh.edu.cn)了解自主招生最新信息。
3.本章程由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